註冊日期: Sep 2004 來 自: 文章數量: 33
以VOL、AMOUNT為例: 那一個涵數,可以分辦“板塊指數”與“個股” 在“板塊指數(ex:大盤、大台、金融類股指數、電子類股指數…等”時,皆採用Amount 在“個股”,皆採用VOL
註冊日期: Oct 2003 來 自: 文章數量: 18091
引用:最初由 m3energy 發表 以VOL、AMOUNT為例: 那一個涵數,可以分辦“板塊指數”與“個股” 在“板塊指數(ex:大盤、大台、金融類股指數、電子類股指數…等”時,皆採用Amount 在“個股”,皆採用VOL 這個已有內建現成的公式喔 請見 VOJ 成交量公式 (有原碼)
引用:最初由 m3energy 發表 以VOL、AMOUNT為例: 那一個涵數,可以分辦“板塊指數”與“個股” 在“板塊指數(ex:大盤、大台、金融類股指數、電子類股指數…等”時,皆採用Amount 在“個股”,皆採用VOL